小9直播官网-全国闪式提取器多级闪蒸器厂家直销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小9直播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24 07:35:3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7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别的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专门干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箱等电能计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高精度计量、软件模块化、数据库、控制电路设计、通信、数据安全等核心技术与精密仪表制造相融合,为下游客户提供高精度、低功耗、多功能的电能计量产品。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包括单相智能表、三相智能表在内的智能电表,以及包括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在内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和电能计量箱产品。另外,公司充分的利用自身在仪器仪表领域的技术实力,逐步推进部分智能水表、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智能网关、智能插座等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公司基本的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电能计量及信息化领域:①公司生产的单相智能表、三相智能表,由电网公司安装在用户端,用于采集用电数据;电能计量箱作为可安装、防护智能电表的专用设备;②公司生产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包括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等,用于采集区域内用户电表数据,并进行数据交互、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电网公司利用通信网络将采集的电能计量、用户负荷、电流、电压等重要数据上传至主站,进行进一步的数据处理和应用。

  公司成立20余年来,始终立足于电能表行业。国家电网自2009年对电能表首次实施统一招标以来至2020年,共实施了37批次公开招投标,西力科技是国内仅有的6家连续37批次均中标的电能表企业之一。

  通过在电能计量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掌握了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箱设计、生产的核心技术,涵盖高精度计量、软件模块化、数据库、控制电路设计、通信、数据安全及生产自动化等领域,并应用于公司业务全流程。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测试中心。公司是瑞士DLMS技术协会会员、南非STS技术协会会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截止报告期未,公司共取得专利82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19项;参与了16项电能计量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2018年,公司圆表底盘电流接线片装配装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单相智能电表、三相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产品已取得24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25项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电能计量产品系列齐全、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格外的重视新产品的研发技术及产品的持续改良,强化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经营策略,在研发创新上保持高投入。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公司建设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多部门合作的研发体系。在研发与技术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体系化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研发过程中各阶段人员分工、职责权限,对设计开发的策划、决策、管理、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技术成果的转化等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公司采取引进、培养相结合的人才策略,逐渐完备创新人才保障制度,并通过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公司研发工作以自主研发为主,充分的利用自身技术力量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及产品的持续改良研发,并积极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实力。

  研发工作中,公司持续盯紧行业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市场需求信息,并基于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研发需求;经过内部审批后进行研发立项,立项后由研发项目组具体实施研发工作;研发的样机需经工艺性评审、全性能测试,并在测试完毕后取得测试报告;公司依据新产品的市场情况确认要不要进行小批试生产,通过小批试生产验证产品设计可加工性及技术文件、设备工装、测试软件是不是满足生产规格要求;小批试生产完成后,抽取样机进行定型测试;研发项目经验收评审后编制《新产品项目验收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确认项目验收。

  凭借出色的研发技术实力,公司先后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优秀创新型单位”、“浙江省仪器仪表行业重点骨干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杭州市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2013年,公司“西力智能用电及智能电网”中心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4年,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公司“西力智能仪表研究院”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通用电子元件、本地及远程模块、继电器、塑料材料、五金件等,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品种、类型和规格较多,采购价格基于市场行情。

  公司制定有规范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开发和日常管理、物资采购流程和审批、物资检验入库及仓库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实施合格供应商管理及评价制度,通过考察供应商资质确定进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厂商,并按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响应能力做评定。在有新产品采购需求、优化原有产品性能、减少相关成本或改进工艺等情况下,公司将开发新供应商,并实施对供应商的考察,重点考察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单位信誉、资金实力等要素,新供应商物料需经试样及小批试生产测试验证,各流程均合格的情况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总合同、采购质量合同等,并将其正式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在采购具体执行方面,公司在取得客户具体订单后,由物资部门具体组织对原材料的采购。物资部通过ERP系统,按照每个用户订单数及公司产品物料BOM清单自动运算生成物料采购申请单,经内部审核后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实施采购。在物料到达公司时,由仓库根据ERP系统中的采购订单对物料数量、型号等进行确认,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

  为保证质量和响应能力,公司对供应商实施月度评定和年度评定,评定供应商月度送货批次合格率、物料失效率、质量信息反馈有效处理及时性、批量质量上的问题对生产的影响、供货及时率、价格支持度、合同履约服务等情况。在供应商月度评定的基础上,公司对供应商上一年的实际供货情况做年度总评定,以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响应能力符合公司生产需要。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在客户向公司下达正式订单后,依照订单中约定的交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了生产的全部过程的追溯机制,以提升产品生产效率与质量。公司基于电能表行业的业务特点,结合自己对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流程的把握,自主研发了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应用于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全流程,实现了精细化生产管理。公司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与ERP系统可实现实时、有效的对接,并做到质量控制的可追溯性。

  公司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将订单录入系统并组织订单评审,经评审后,技术部依照产品特点和具体实际的要求下达生产的基本工艺文件和技术通知书,制造部制定月/周生产计划,物资部实施原材料采购,制造部组织生产。公司在产品生产全过程中设置质控点并实施全流程质量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通过月生产协调会对当月生产计划、订单发货计划已完成及预计完成情况做通报总结,对下月订单交货需求、生产计划安排进行讨论调配,并对各横向部门的配合要求做总体布置落实。

  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并有部分海外销售,公司成立了基本覆盖全国范围的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境内市场,企业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业务获取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企业主要参加国网、南网和他的下属网省公司、地方电力公司等客户的招投标进行销售,并开拓了部分工商企业客户。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组织进行有关产品的试验检测,取得合格供应商资质的智能电表企业方可参加已试验合格产品的招投标。公司销售部会同总师办、技术部、物资部等根据客户需求组织投标,提供产品技术方案,并综合产品成本、市场价格、增值服务、运输费用、需求数量等因素审慎报价。客户经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公司中标后与标包所属网省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并根据各网省公司下达的订单要求组织生产并交付客户,实现销售。

  公司还有部分业务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取得,这类客户包括电力工程类企业、工程建设类企业;此外,为充分利用产能,公司还为其他电能表企业受托加工部分电能表产品。

  海外销售方面,公司还向东南亚、南亚、南美等地区客户出口电表类产品,通过自主开发客户、向海外电表企业及贸易商销售等方式开拓市场。

  在智能电网已成为各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绿色经济、应对环境气候变化重要举措的背景下,全球性大规模的智能电网建设为智能电表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能源互联网”等的提出为智能电表产品带来广阔市场空间,满足R46标准的智能电表新标准推出对未来智能电表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先进传感技术和测量技术、电力信息通信技术、电力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智能计量系统技术、新型输配网自动化技术、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技术、先进材料技术、云平台构架技术、大数据统计分析技术等将在智能电网的建设中有较大的应用前景,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新型计量箱、智能传感器以及能源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产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是多项技术的集成应用,涉及诸多高端技术领域,涵盖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多领域,以及电子装联、计量检测等先进的生产、检测工艺,技术水平要求高、产品设计方案复杂。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顺利推进,电网企业希望将电网打造为应用程度和应用水平更高的能源互联网,智能电表不仅仅作为电能计量产品,还作为信息采集、传输和交互工具,下游客户对智能电表计量精度、功能、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寿命周期等要求不断提高,另外国家及电网企业新标准、新规划也在不断更新,对智能电表产品的技术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业内企业只有经过长时间的业务实践和自主研发才能掌握相关这类的产品核心技术,新进入的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技术积累,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公司成立20余年来,始终立足于电能表行业。国家电网自2009年对电能表首次实施统一招标以来至2020年,共实施了37批次公开招投标,西力科技是国内仅有的6家连续37批次均中标的电能表企业之一。

  智能电表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企业较多,国家电网基于降低投标人履约风险考量,通常实行中标总量限额控制,因而各企业中标情况相对分散。以2020年国家电网第二批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招标情况为例,国家电网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项目2020年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招标总需求数量2,854.20万只,总中标金额82.19亿元,总共有67家企业实现中标。在2020年国家电网第二批招标中,西力科技中标数量73.70万只,中标金额2.00亿元,中标金额排名第16名,较2020年第一批招标的第24名有较明显的提升。

  2020年9月22日,习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习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习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不仅是一个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目标,更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体现了我国未来发展的价值方向,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深远重大,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国家电网董事长辛保安2021年1月27日在“达沃斯议程”对线 年,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将年均投入超过 700 亿美元,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智能电表作为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电动车有序充电、5G基站能耗管理等节能减排的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国家电网从2020年第二批招标开始,13版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升级到20版智能电表技术标准,同时采用多芯模组化技术的智能物联电能表技术标准也进行了小批试点招标;2020年,采用多芯模组化技术的新一代智能电能表也在南方电网广州进行了试点招标。基于R46标准的新一代智能电表将是国内未来的重要发展趋势,将全面支撑电网公司电力市场现货交易以及边缘计算、负荷调节、状态监测等典型业务场景。

  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请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时在千岛湖润和建国酒店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如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二)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七)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要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西力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八)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能够最终靠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九)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九)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73,721,139.6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4,288,015.0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7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别的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纯收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企业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企业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详细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大家都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做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公开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将按新租赁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